7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育民主持会议,副主任谢风林、易斌、付林斌、董青安、潘剑峰、马呈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詹宏夫,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各委办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决定接受个别市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林保护及森林生态效益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以上三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县人民法院2019年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烟草专卖局进行了工作评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
会议要求,县乡人大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做好人大监督、代表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民生实事票决、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等改革工作。乡镇人大要扎实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持续抓好代表联络站建设,做好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工作,落实一年召开两次例会工作,推动人大各项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