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武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宝华辞去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职务的请求。周宝华辞去的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武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并由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现予公告。
武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