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武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2020年5月21日武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央、省市机构改革和《武宁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武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武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武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