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下,武宁县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县发展的“头号工程”深入推进,先后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全省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县。换届以来,武宁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全面推进绿色崛起”的发展主题,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特点,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用民主法治的力量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环境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将一般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实现生态监督常态化
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既通过建立一般性监督制度,让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全社会共同守护武宁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又通过开展重点监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建立人代会审议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县乡(镇)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办法》,2018年、2019年,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武宁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武宁县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将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转化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民意基础、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换届以来,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三是每年采取工作评议、专题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监督,既推动有关方面工作问题解决,又为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奠定基础。换届至今,常委会已经依法开展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县环保局工作评议等12项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监督工作。
二、将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相结合,增强生态监督回应性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既是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常委会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民生,紧紧抓住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放松,不断增强生态监督工作回应性。一是在议题确定阶段,注重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代表批评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以及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问题中,选出常委会年度生态重点监督议题。二是在调查研究阶段,注重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三是在跟踪问效阶段,每一项审议意见都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注重听取代表和群众对问题整改成效的评价。同时对初次监督工作中经过整改仍未得到较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进行跟踪监督,务求一抓到底,见到实效,积极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如:2017年11月常委会在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中,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业污染、矿山环境治理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2018年3月,常委会听取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乡镇人大主席投票推选,县环保局仍被确定为2018年常委会工作评议单位,要求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养殖业污染和矿山环境治理问题的整治力度,推动不断取得新成效。2018年11月,常委会听取了县环保局评议整改情况报告,历时一年的跟踪监督,推动了县环保局开展养殖业污染和矿山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关停搬迁了禁养区内的11家规模养殖场,10家限养区、可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完成整改,25家在建矿山企业制定环境恢复方案,完成11个生产矿山复绿,总面积达7.99公顷,整改成效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三、将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强化生态监督实效性
我们认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要下大力气解决好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还应把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城镇、秀美乡村建设。如2017-2018年,常委会抓住城乡治理的三个关键环节-规划、建设、管理,采取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协同开展的方式,既促进依法行政,又推动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使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致力推动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常委会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为听取审议好城市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报告和关于编制《武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情况报告,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要求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绿色生态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连续性,同时严格依法实施规划,提高规划约束力。二是致力推动建设管理并重。为开展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常委会检查组深入县城街道、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并专程赴株洲芦淞区、上饶铅山县、杭州西湖区考察学习,并提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三分靠建,七分靠管,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有效促进了全县城市环境治理水平提升。三是致力推动城市乡村并重。通过对县规划局开展工作评议和新农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乡镇规划滞后问题在常委会的推动下,全县所有乡镇启动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48个自然村规划完成修编;县规划局收取农民建房保证金无法律依据问题在常委会的督促下,县规划局将收取的1500余万的保证金悉数退还农民,并不再收取;新农村建设后期管护跟进不力问题在常委会的促进下,县政府建立生态管护员督查考核制度,完善村庄长效管理制度。
四、将生态监督和经济监督相结合,提升生态监督系统性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常委会坚持将生态领域监督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转型、园区企业发展、农村产业建设等经济领域监督之中,促进政府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如2018年,常委会认真贯彻县委要求,组织开展园区绿色光电产业转型升级情况专题调研。要求政府在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将落后产能的、污染环境的个别和极少数企业关掉,同时激发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推动县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快绿色光电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县工业园区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坚持将绿色光电产业作为县工业园区首位产业大力推动,明确了龙头引领、协作配套转型的路径,13家原来生产荧光灯的企业转型生产LED及其配套,企业转型信心进一步增强。通过听取和审议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情况报告,常委会提出要立足产业基础和自然禀赋,科学编制农业产业规划;要坚持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重,坚决防止园区盲目开发和基地无序建设的同时,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和旅游、文化融合发展。(邹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