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版>政民互动>投诉举报>信件内容页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武宁县分公司招标会流程不规范及员工泄露投标资料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6-03-18
信件内容

关于武宁县武宁大桥、西海大桥桥涵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事件有异议,我代表参加投标方江西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如下意见:

一、招标会工作操作流程不规范,开标会上工作人员没有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很草率,给武宁县永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机可投。严重违反了《九江市招标投标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第四条中违背核准的招标内容实施招标活动的条例。

二、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未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标标准;根据贵公司编写的招标文件中的开标和评标内容,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重要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货物的范围、质量和性能,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但贵公司现场的操作并非如此,评委委员会并没有公开拆密封的投标文件,也没有看招标文件,而是有贵公司的张某某一手操办,把投标文件带入后私房,秘密拆密封的投标文件,再公布投标结果。严重违反了《九江市招标投标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第四条中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而未公开招标,或者违反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条例。

三、公布投标评标不正规,评标委员并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在评标活动结束后,也没有写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违反规定不在指定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评委,或者在评标过程中暗示或诱导评委的条例。

四、贵公司张某某在招标前把我公司桥涵标资料泄露给武宁县永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导致我公司蒙受2万多元经济损失,严重违反了《九江市招标投标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第四条中的与投标人、中介机构等串通,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的条例。

面对以上的问题,我代表我公司建议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规范我们的招标流程,使得公正、公开、公平的竞标。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2016-03-18
处理状态:处理中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你好,你所说的问题可以向武宁县财政局采购办投递质疑涵。我们会按照正常程序帮你解决问题。我单位1至5楼每个房间、走廊都有视频监控24小时与省、市对接监督。公平、公正、公开。

处理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2016-03-18
处理状态: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