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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住了两年都是九毛一度的电!电网改造费用还要居民集资十多万,
来信人: 叶** 来信日期: 2016-01-22
信件内容 住了两年都是交九毛一度的电!一直不能享用民用电,村里出头来说电网改造,但这些十多万的费用要这里所有的居民筹!这合理嘛请问!我们该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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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供电公司
处理时间:2016-01-25
处理状态: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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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柳村罗湾里新村叶长青投诉的回复
    柳村罗湾里新村系2012年由刘章海等4人投资兴建的商品房,于2013年建成出售,现已入住20余户,因投资方一直以来没有按照小区建设要求做好小区水电配套设施安装工作,以致不能将入住客户交付县供电公司管理,而是利用基建专变向购房客户供电,投资方根据专变售电量,向客户分摊电费转交县供电公司的,供电公司始终只有罗湾里新村专变1个客户名称,依据该专变转供客户用电的不规范行为,新宁供电所先后两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投资方尽快整改,并且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柳村村两委报告,经镇、村两级多次出面协调都未果的情况下,新宁供电所于2015年9月份对该专变实施限电措施,后经政府协调考虑社会维稳因素,又恢复供电至今。
    由于该新村配套供电设施安装不属于电网改造,也不需居民分摊,应由投资方承担建设安装,施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供电公司接管,使该新村20余户群众尽快享受居民生活用电政策。

处理单位:供电公司
处理时间:2016-01-25
处理状态: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