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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城区干支道路上的车辆摆放
来信人: 罗** 来信日期: 2015-03-16
信件内容

很多车辆都没按规定停车,使道路上的行车速度缓慢,容易出事故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交通运输局
处理时间:2015-03-17
处理状态:处理中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交通运输局
处理时间:2015-03-17
处理状态:已转交 交管大队 处理, 限于 2015-04-05 之前处理并回复。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交管大队
处理时间:2015-03-17
处理状态:处理中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家庭化已渐成为常态,导致了全国大、中、小城市交通不断拥堵的情况,武宁县城区也呈现了大街、小巷、居民区、商服区皆是车辆的“繁荣”景象,由于当前政府财力的局限,老城区的规划改造还相对滞后,公共停车场、居民区、商服区停车位的配套建设严重不足,导致了居民车辆无处可停的问题突出,同时也给交警部门的交通秩序管理带来了突出的矛盾和空前的压力。
交通安全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已成为当前的首要杀手,“十起事故、九起快”是血的经验教训警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对机动车的安全行驶速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希望广大市民依法安全文明驾驶。
下一步,我大队仍将会不断努力,克服民警警力不足、交通协管员工资低(1400元/月)的财力困难,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不断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的管理。

处理单位:交管大队
处理时间:2015-03-17
处理状态: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