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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集体土地被占用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7-04-16
信件内容 位于三贤二组吴高贵(组长)私自毁掉集体竹林被占为己用(三贤农家家园)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吴高贵在本组河道旁边搞农家家园,租用集体竹林,经过小组会议通过,每年付给组里1000元。不存在私自毁掉集体竹林占为己用情况。双方当事人已解除误会。

处理单位:甫田乡
处理时间:2017-04-18
处理状态: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