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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交通路驶入向东路没有明显的单行道 禁志
来信人: 柯** 来信日期: 2017-02-13
信件内容

向东路为单行道,但由交通路驶入向东路的入口处没有明显的禁行标志。虽说交管大队依程序在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但做为一个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来说怎么可能知道。而且所谓的在各自动监控抓拍点按照国标设置了交通警告、提示标志。请给我一张在交通路与向东路交汇处的禁行标志图片。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对2017年2月13日信访网投诉的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第87条等相关规定,结合多年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交管大队于今年7月,对武宁城区6处突出的交通乱点、堵点,按照国标建设启用了违法停车、逆行电子自动抓拍监控系统。交管大队依程序在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且在各自动监控抓拍点按照国标设置了交通警告、提示标志。
结合向东路宽度(7米)及其周边交通状况,对向东路设置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的单行线,即:机动车可由朝阳路转弯进入向东路,但禁止机动由向东路驶出进入朝阳路和在向东路上停放车辆,在自动监控抓拍设备的建设过程中,同时在向东路两端按照国标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告、提示标志。请各位驾驶人员加强对“申领驾驶证科目一”的理论学习,提高对交通标志、标线识别的敏感度,做到“守法、文明、规范”驾驶机动车。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现地实际及市民交通素养现状,进一步增加完善各抓拍点的交通警示标志。

武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处理单位:交管大队
处理时间:2017-02-21
处理状态:处理完